海洋委員會特製作6部海洋數位學習課程,請踴躍點閱各項課程

一、依據海洋委員會11038日海科教字第11000024991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海洋基本法第11條規定,政府應將海洋重要知識內涵,納入公務人員培訓課程。

三、旨揭課程計11小時,自本(110)11日起置放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網站海洋委員會e學專區(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mooc/index.php),提供公務人員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時數登記,包括:

()海洋事務之內涵與範疇(2小時)

()臺灣海洋科技產業現況與未來(2小時)

()臺灣深層海水產業現況與未來發展(2小時)

()海洋生物多樣性及其保育(2小時)

()臺灣考古遺址與南島文化(2小時)

()臺灣周邊國家海域搜救機制介紹(1小時)